GB/T 2965-2007《钛及钛合金棒材》新变化:
1) 化学成分
本标准中的化学成分仍引用GB/T3620《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及成分允许偏差》。由于GB/T3620修订时对纯钛的4个牌号是参照美国ASTM材料标准中纯钛成分和ISO外科植入物钛材标准进行改进和调整的,所以本标准中纯钛从表示方式和成分上都与ISO和ASTM标准保持一致。保证了我国钛材更利于推向国际市场。纯钛四个牌号与ISO和ASTM标准中纯钛牌号一一对应关系为:TA1对应Gr.1, TA2对应Gr.2,
TA3对应Gr.3, TA4对应Gr.4。
本标准新增的TA13、TA15 、TA19和TC4 ELI四个牌号的钛合金,原GB/T3620.1-94未涉及到,但在修订后的GB/T3620.1-2007已将该牌号加入。其化学成分的范围具体见表3-28的规定。
2)力学性能
2007标准的室温力学性能指标见如表3-29。
大量生产和检验中的数据表明,原标准中的Rp0.2指标完全可满足使用要求,在生产过程中也可达到,指标较为合理,故本次修订时把原标准中规定的力学性能选作指标Rp0.2,规定为一项考核指标。
由于GB/T 3620中工业纯钛的牌号及其化学成分发生了变化,因此本标准也相应采纳了新的工业纯钛牌号,并相应调整了棒材的力学性能指标。本标准参照ASTM B348-06《钛及钛合金棒材规范》的性能指标,对纯钛棒材的力学性能进行了调整和规定。
新增TA13、TA15、TA19和TC4 ELI合金的力学性能。本标准参照相关协议引用了其室温拉伸、高温拉伸和持久性能指标。依据ASTM B348-06标准中的对应牌号Gr.23,增加了TC4 ELI牌号的力学性能指标。
TA13:试样热处理制度参照GJB3763A-2004,规定为780℃~800℃,保温0.5h~2h,空冷;室温力学性能指标参照相关的产品技术条件确定。
TA15:试样热处理制度参照GJB3763A-2004,为700℃~850℃,保温1h~4h,空冷。室温、高温力学性能指标依据相关技术协议,并与GJB 2218(修订稿)中TA15钛合金通用棒材相同。
TA19:试样热处理制度参照GJB
2218(修订稿),与GJB3763A-2004规定(Tβ-15~30℃,保温1h~2h,空冷;595℃,保温8h,空冷)基本一致。室温和高温力学性能指标与相关协议及GJB 2218(修订稿)中的指标相同。
TC4 ELI:性能与ASTM
B348-06《钛及钛合金棒材规范》中Gr.23的性能指标相同。
马鸿海:
3)规格范围及尺寸允许偏差
近几年,市场需求更宽广,原标准规定的长度已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,同时各钛材加工企业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和完善,根据国内现有的装备条件和实际生产情况,对棒材规格范围及尺寸允许偏差进行了修订。
a) 扩大了棒材的尺寸范围,新增四种钛合金的最小直径或截面厚度从8mm降为>7mm;棒材的最大直径从200mm扩大到230mm;将退火态棒材的不定尺长度从300~000mm扩大为300~3000mm。
b) 提高了棒材直径或截面厚度的尺寸允许偏差要求
调整简化了尺寸允许偏差中的直径或边长的组距范围,相应提高了尺寸允许偏差要求,热加工棒材尺寸允许偏差见表3-30,车(磨)光及冷加工棒材的尺寸允许偏差见表3-31。
4)用于工业纯钛的牌号、化学成分改变,其室温力学性能指标相应进行调整,为便于进行新、旧标准的对比,满足用户使用时选材需要,并保持标准的连续性,新增了资料性附录B原标准中工业纯钛的牌号、化学成分及室温力学性能。